四川乐山乐山市金口河区环境保护局 开展“以案说法”宣传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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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有群众反映“四川路桥*-*石料加工厂将废水直接排放到河里”。我局接到信访后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处理。**月*日,区环保局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取证。该加工厂并未进行生产作业,厂房附近河流水质未出现异常,无浑水流淌痕迹。执法人员对现场负责人开展“以案说法”教育,要求重视环境安全,依法依规进行生产。**月*日,我局执法人员当面与信访人进行交流沟通,向举报人介绍了该加工厂建设情况、审批情况及生产情况,并对举报人关心环境行为表示感谢。本人表示对该件办理程序和结果满意。下一步我局将做好“以案说法”行动,扎实开展推动法治宣传工作,推动形成“全域动员、全民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 附件:“以案说法”宣传工作相关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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