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城市综合体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房屋及构建筑物征收决定和补偿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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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综合体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房屋及构建筑物征收的决定》及《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综合体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房屋及构建筑物征收与补偿方案》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开江县人民政府 ****年*月*日 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综合体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房屋及构建筑物征收的决定 为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功能,按照开江县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对开江县新宁镇橄榄社区五路口城市综合体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房屋及构建筑物予以征收。 一、征收范围 开江县新宁镇橄榄社区五路口城市综合体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房屋及其构建筑物均属征收对象。 二、机构设置 本次征收与补偿主体为开江县人民政府,征收与补偿主管部门为开江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征收的委托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选定。 三、相关规定 (一)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该范围内的房屋及其构建筑物被依法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自即日起有关部门暂停办理上述区域内的产权及建设等相关手续,暂停期限为*年。 (三)上述区域内的补偿安置方式、安置原则及具体补偿安置标准严格按照县政府批准的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四)被征收人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县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规定标准作出补偿决定,并限期搬迁。 四、被征收人权利和义务 (一)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不得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等行为,不得发生改变房屋用途等增加补偿费用的不当行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 (二)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按照补偿方案规定的标准,与征收实施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腾空房屋,完成搬迁。 (三)被征收人及利害关系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 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综合体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房屋及构建筑物征收与补偿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开江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房屋征收与补偿主体及实施部门 征收与补偿主体:开江县人民政府 征收与补偿部门:开江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征收办) 二、征收范围 开江县新宁镇橄榄社区五路口城市综合体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房屋及构建筑物。即:被征收房屋**户;房屋建筑面积约*****.**㎡,其中住房建筑面积约*****.**㎡、门市建筑面积约****.**㎡、有一家空地占地***.* ㎡。 三、征收时间 该片区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之日起实施征收工作。 四、征收补偿与安置 (一)基本原则 *.坚持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分类补偿、奖励先进的原则,切实保障被征收人合法利益。房屋被依法征收,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该片区规划红线范围内已有道路及道路留地一律不予补偿,其它剩余空地按照土地性质以评估价格为依据实行货币补偿。 *.征收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 *.被征收房屋面积及用途的认定。 (*)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属证书所登记的面积为准。如对面积有异议,当事人可申请******实地勘丈,对实地勘丈的面积以双方当事人认可为准,测绘费由征收部门支付。 (*)被征收房屋的用途以房地产权属证书所登记的用途为准。房地产权属证书登记为住房,但从事经营活动的底层房屋,若在征收公告以前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且被征收房屋门牌号与“营业执照”所注册营业场所相符,以临街进大门第一道自然墙为界,认定为商业门市。 (*)在征收公告以前持有房地产权属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被征收房屋地址与“营业执照”所注册的营业地址相符,且利用该房屋正在进行各类商业服务、生产经营(办公)等经营性活动的,该房屋为非门市的,为其他经营性用房。对其他经营性用房,若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按该房屋的评估价格进行结算;若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补偿安置方式,按住宅进行安置。 (*)征收公告发布后住宅改作经营用房的,一律按住房补偿安置。 *.在签订征收与补偿协议时,被征收人须提供被征收房屋权属证书。产权调换后,安置房屋权属证书由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办理,以安置房屋移交时间起**个月内办结并交被征收人。 *.在实施征收过程中,若在规定的期限(出具评估报告次日或征收部门公布的签约时间起**日)内,签订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户数达到该片区被征收总户数**%,签约协议才能生效,以征收部门组织已签约被征收人搬迁,被征收人自行腾空并移交房屋之日开始计算过渡期,支付安置补偿款;若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户数未达到该片区被征收总户数**%,由征收部门报县政府同意后,征收程序终止,原签订的征收安置协议作废。 (二)住房(门市)的补偿安置具体实施方案 住房(门市)的补偿安置,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 *. 货币补偿 根据被征收住房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在规定时间内达成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并移交房屋的,按产权调换方式的奖励及补助标准予以奖励和补助。 *. 房屋产权调换 (*)安置地点 为方便被征收人的生产生活,按照就地就近原则,依照城市总体规划,在五路口城市综合体*号楼安置房进行安置(详见安置房规划设计方案、图纸)。 (*)选房原则 在选择安置住房时,按照最接近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进行选择,若被征收人选择安置房屋后仍下剩面积的,下剩面积不足最小安置住房套房面积的,如再选择住房的则只可选择一套住房;优惠后的超出部分则按市场评估价补差。门市选择按被征收门市的个数为基数,征一个门市还一个门市。 (*)安置房屋共有建筑面积计算及分摊原则 因对被征收房屋是按照建筑面积进行丈量和补偿安置的,含共有面积,所以返还的安置房屋应分摊共有面积。安置房共有面积的分摊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房产测量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测绘局《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川建发〔****〕**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安置房的栋内门厅、过道、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等的建筑面积,以及为整栋楼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属被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按照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方法,计入安置房建筑面积。 (*)房屋调换及补助、奖励标准 第一、****年*月*日以后修建的房屋 房地产权属证书齐全的房屋。①砖混结构的房屋,门市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门市,其它房屋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住房,按**元/m*给予补助;在规定的时间内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移交房屋的,以***元/m*为基数给予奖励。②砖木结构的房屋,门市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门市,其它房屋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住房,按**元/m*给予补助;在规定的时间内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移交房屋的,以***元/m*为基数给予奖励。③穿斗结构的房屋(层高在*.*米以上),门市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门市,其它房屋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住房,按**元/m*给予补助;在规定时间内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移交房屋的,以***元/m*为基数给予奖励。 房地产权属证书不齐全的房屋,应缴齐相关税费,补办手续;在此次征收与补偿时,按下列标准实施:①砖混结构的房屋,门市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门市,其它房屋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住房,按**元/m*给予补助;在规定时间内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移交房屋的,以***元/m*为基数给予奖励。②砖木结构的房屋,门市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门市,其它房屋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住房,按**元/m*给予补助;在规定时间内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移交房屋的,以***元/m*为基数给予奖励。③穿斗结构的房屋(层高在*.*米以上),门市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门市,其它房屋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住房,按**元/m*给予补助;在规定时间内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移交房屋的,以***元/m*为基数给予奖励。 无房地产权属证书,国土、建设部门仅作罚款处罚的房屋,应缴齐相关税费,补办手续;在此次征收与补偿时,按下列标准实施:①无论是砖混、砖木结构房屋,门市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门市,其它房屋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住房,按**元/m*给予补助;在规定时间内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移交房屋的,以**元/m*为基数给予奖励。②穿斗结构的房屋(层高在*.*米以上),门市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门市,其它房屋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住房,按**元/m*给予补助;在规定时间内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移交房屋的,以**元/m*为基数给予奖励。 无房地产权属证书又未经国土、建设部门处罚的房屋,由违章建筑认定工作组到现场依法作出认定,不属违章建筑,应缴齐相关税费,补办手续;在此次征收与补偿时,无论房屋结构,门市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门市,其它房屋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住房。 第二、****年*月*日至****年**月**日之间修建的房屋 房地产权属证书齐全的房屋。①砖混结构的房屋,门市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门市,其它房屋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住房,按**元/m*给予补助;在规定的时间内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移交房屋的,以***元/m*为基数给予奖励。②砖木结构的房屋,门市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门市,其它房屋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住房,按**元/m*给予补助;在规定的时间内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移交房屋的,以***元/m*为基数给予奖励。③穿斗结构的房屋(层高在*.*米以上),门市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门市,其它房屋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住房,按**元/m*给予补助;在规定时间内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移交房屋的,以***元/m*为基数给予奖励。 房地产权属证书不齐全的房屋,应缴齐相关税费,补办手续;在此次征收与补偿时,按下列标准实施:①砖混结构的房屋,门市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门市,其它房屋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住房,按**元/m*给予补助;在规定时间内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移交房屋的,以***元/m*为基数给予奖励。②砖木结构的房屋,门市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门市,其它房屋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住房,按**元/m*给予补助;在规定时间内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移交房屋的,以**元/m*为基数给予奖励。③穿斗结构的房屋(层高在*.*米以上),门市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门市,其它房屋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住房,按**元/m*给予补助;在规定时间内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移交房屋的,以**元/m*为基数给予奖励。 无房地产权属证书,国土、建设部门仅作罚款处罚的房屋,应缴齐相关税费,补办手续;在此次征收与补偿时,按下列标准实施:①无论是砖混、砖木结构房屋,门市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门市,其它房屋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住房,按**元/m*给予补助;在规定时间内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移交房屋的,以**元/m*为基数给予奖励。②穿斗结构的房屋(层高在*.*米以上),门市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门市,其它房屋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住房,按**元/m*给予补助;在规定时间内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移交房屋的,以**元/m*为基数给予奖励。 无房地产权属证书又未经国土、建设部门处罚的房屋,由违章建筑认定工作组到现场依法作出认定,不属违章建筑,应缴齐相关税费,补办手续;在此次征收与补偿时,无论房屋结构,门市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门市,其它房屋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住房。 第三、****年*月*日至****年**月**日之间修建的房屋 房地产权属证书齐全的房屋。①砖混结构的房屋,门市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门市,其它房屋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住房,按**元/m*给予补助;在规定的时间内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移交房屋的,以***元/m*为基数给予奖励。②砖木结构的房屋,门市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门市,其它房屋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住房,按**元/m*给予补助;在规定的时间内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移交房屋的,以**元/m*为基数给予奖励。③穿斗结构的房屋(层高在*.*米以上),门市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门市,其它房屋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住房,按**元/m*给予补助;在规定时间内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移交房屋的,以**元/m*为基数给予奖励。 房地产权属证书不齐全的房屋,应缴齐相关税费,补办手续;在此次征收与补偿时,按下列标准实施:①砖混结构的房屋,门市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门市,其它房屋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住房,按**元/m*给予补助;在规定时间内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移交房屋的,以**元/m*为基数给予奖励。②砖木结构的房屋,门市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门市,其它房屋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住房,按**元/m*给予补助;在规定时间内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移交房屋的,以**元/m*为基数给予奖励。③穿斗结构的房屋(层高在*.*米以上),门市按征一还一调换门市,其它房屋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住房,按**元/m*给予补助;在规定时间内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移交房屋的,以**元/m*为基数给予奖励。 无房地产权属证书,国土、建设部门仅作罚款处罚的房屋,应缴齐相关税费,补办手续;在此次征收与补偿时,按下列标准实施:①无论是砖混、砖木结构房屋,门市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门市,其它房屋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住房,按**元/m*给予补助;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内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移交房屋的,以**元/m*为基数给予奖励。②穿斗结构的房屋(层高在*.*米以上),门市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门市,其它房屋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住房,按**元/m*给予助;同时在规定时间内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移交房屋的,以**元/m*为基数给予奖励。 无房地产权属证书又未经国土、建设部门处罚的房屋,由违章建筑认定工作组到现场依法作出认定,不属违章建筑,应缴齐相关税费,补办手续;在此次征收与补偿时,无论房屋结构,门市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门市,其它房屋面积按征一还一调换住房。 第四、****年*月*日以前修建的房屋 按合法建筑予以征收与补偿,按照****年*月*日至****年**月**日之间修建且房地产权属证书齐全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执行。 (*)优惠及补差 ①住房。被征收住房按征一还一调换产权,等面积部分互不补差。选择安置住房总建筑面积超出被征收住房总建筑面积在**m*(含**m*)以下的,超出部分由被征收人按安置住房的成本价补差;超出征收总建筑面积**m*以上的,超出**m*以上的部分由被征收人按安置住房的市场评估价补差。被征收住房总建筑面积比安置住房总建筑面积多的,多余部分由征收人按被征收住房的市场评估价补差。 ②门市。以被征收门市的个数为基数,按建筑面积计算,征一还一调换产权,等面积部分互不补差。安置房门市总建筑面积超出被征收人门市总建筑面积在**m*(含**m*)以下的,超出部分由被征收人按安置房门市的成本价补差;超出被征收人的门市总建筑面积**m*以上的,超出**m*以上的部分由被征收人按安置门市的市场评估价补差。被征收人门市的总建筑面积比安置房门市总建筑面积多的,多余部分由征收人按被征收人的门市市场评估价补差。 (*)被征收人在产权调换时,安置建筑面积不得低于**m* 对私有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有多处住房的,按住房建筑面积之和计算)低于**m*,并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被征收人,按**m*进行安置,**m*以内的差价款由征收人承担;超过**m*不足**m*的,超出部分由被征收人按成本价补差;超过**m*的,超出**m*以上的部分由被征收人按市场评估价补差。 (*)拟还建安置房 ①住宅:按设计和规划要求统一修建,验收按国家质量标准执行。外墙需装饰,室内墙壁为水泥磋沙找平、地面水泥沙浆找平,安装入户防盗门,室外铝合窗(或塑钢窗);实行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安置房屋的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等户口按所选安置房屋套数进行返还,由征收部门承担相关费用。原有户口的材料费用由征收部门负责,原没有户口的材料费用由被征收人自行承担。 ②门市:外墙需装饰,室内墙壁为水泥磋沙找平、地面水泥沙浆找平,安装入户卷帘门;实行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安置房屋的水、电、有线电视、电话等户口按所选安置门市个数进行返还,由征收部门承担相关费用。原有户口的材料费用由征收部门负责,原没有户口的材料费用由被征收人自行承担。 *. 装饰装修的补偿 (*)室内铺设的陶瓷地板砖按实际铺设面积补偿**-**元/m*,室内铺设的木制地板,则按实际面积补偿**-***元/m*;室内墙砖按实际铺设面积补偿**-**元/m*;踢脚线*元/m;阴角线**元/m;木质墙裙**-**元/m*。 (*)室内房间进行吊顶装饰的,正规吊顶按实际面积补偿**元/m*;简易吊顶按实际面积补偿**元/m*;隔热层按实际面积补偿***元/m*。 (*)室内磨石地板,按实际面积补偿**-**元/m*。 (*)室内墙用涂料或漆进行装修的,涂料补偿*-*元/m*;漆补偿**-**元/m*。 (*)室内装饰装修的补偿(室外装饰装修不予补偿)。进行装饰装修的门补偿***元/个,没有装饰装修的门补偿***元/道,套装门***元/道,厕所门补偿***元/道。装饰装修的门套补偿***-***元/道,装饰装修的窗套补偿**-***元/m,木窗(含钢筋)补偿**-***元/m*,铝合金(含塑钢)窗补偿***-***元/m*,整体橱柜补偿***元/m。 *. 附属设施补偿 (*)洗衣台***-***元/台;(*)炉灶**-***元/台;大灶组合型***-****元/台,(*)水缸***元/口;(*)案板***元/台;(*)洗漱台***元/台;(*)室内供水管网**元/m;(*)室内照明线路:明线*元/m*、暗线**元/m*(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空调拆装费***元/台;太阳能拆装费***元/台;(*)污水池**-***元/口;(**)蹲式大便器**-**元/个;(**)坐便器***-***元/个;(**)室内不锈钢维护栏杆***-***元/m;(**)室内木制维护栏杆***-***元/m;(**)室内铁制维护栏杆**-**元/m;(**)室内网线、光纤线等作适当补助;(**)防盗网:铁制**-**元/m*,不锈钢**-***元/m*;(**)机井****元/口。 *. 其它建构筑物补偿 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工料补助。 (*)房屋顶搭建的临时建构筑物(含钢架棚),层高*.*米以上的补助***元/m*,*.*米以下*.*米以上的补助***元/m*,*.*米以下的不予补助。 (*)主体房屋周边搭建的临时建构筑物,层高*.*米以上的补助***元/m*,*.*米以下*.*米以上的补助***元/m*,*.*米以下的不予补助。 (*)圈舍(在房屋以外的,周边有砌筑围护结构的),砖混结构补助***元/m*,砖木结构补助***元/m*,其它结构补助**元/m*。 (*)晒坝补助**元/m*;围墙补助**-**元/m*;堡坎补助***元/m*。 *. 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费及生产设施设备搬迁费用 (*)搬迁费:按户计算,一次性支付。 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在***m*以内:货币补偿的搬迁费****元/户,产权调换的搬迁费****元/户;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在***-***m*:货币补偿的搬迁费****元/户,产权调换的搬迁费****元/户;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在***m*以上:货币补偿的搬迁费****元/户,产权调换的搬迁费****元/户。 (*)过渡期限及临时安置费:被征收人自行安排临时周转用房,由征收人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一次性支付临时安置费。 ①过渡期限:货币补偿的为**天,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时一次性支付。产权调换的为**个月,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时一次性支付**个月,到期后再支付**个月。 ②临时安置费标准:住房*元/m*·月,商业用房(门市)**-**元/m*·月,其他经营性用房*-**元/m*·月。 ③逾期过渡费(此款仅适用产权调换)。征收住宅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征收人,自征收补偿协议约定**个月的次日起,逾期不足六个月的,逾期时间内临时安置补偿费按规定标准的*.*倍发放;逾期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本逾期时间内按二倍发放;逾期一年以上的,本逾期时间内按三倍发放。对由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周转用房过渡的被征收人,从逾期之月起按月付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一年以上的,本逾期时间内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规定标准的二倍发放;在此期间内被征收人有权继续使用安置周转用房。征收非住宅的,超过过渡期限一年以内的,本逾期时间内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按规定标准的*.*倍发放;超过过渡期限一年以上的,本逾期时间内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按规定标准的二倍发放。 (*)生产经营停产停业损失费:按经营使用面积计算,一次性补助,计算标准按照生产经营状况和纳税情况等方式确定。商业用房(门市)按**-***元/m*,其他经营性用房按**-**元/m*。 (*)生产设施设备搬迁费用:由相关部门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使用面积、设施设备的种类、数量等具体情况,进行现场测算,核定费用。 *. 奖励兑现办法 奖励的标准按移交房屋的时间确定: (*)从出具评估报告次日起**日内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移交房屋的,则按百分之百兑现前面所设对应奖励; (*)在第**日-**日内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移交房屋的,则按百分之五十兑现前面所设对应奖励; (*)在第**日-**日内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移交房屋的,则按百分之三十兑现前面所设对应奖励; (*)在第**日-**日内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移交房屋的,取消前面所设立的任何奖励;超过**日仍未达成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取消前面所设立的任何奖励和优惠(包括“等面积部分互不补差”的优惠),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县人民政府按照本方案作出补偿决定。 五、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开江县人民政府负责开江县五路口城市综合体项目房屋及构建筑物征收与补偿工作。成立征收与补偿领导小组,组长:楚峰,副组长:马兴川、何志见,成员:鄢科成、曾虎、肖义雄、朱诚、余耀明、黄琴琤、唐方林、薛力瑞。 (二)县征收办为开江县五路口城市综合体项目房屋及构建筑物征收与补偿实施单位。成立征收与补偿工作组,组长:何志见,副组长:张昌洪、雷黎明。下设办公室,主任:陶治高,成员:五路口城市综合体项目征拆工作组全体工作人员。 (三)开江县五路口城市综合体项目房屋及构建筑物征收与补偿配合单位:县法院、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文广新局、县交******************、电信公司、新宁镇人民政府、金牛社区。 (四)违章建筑认定工作组,组长:马兴川,副组长:余耀明、朱诚、薛力瑞,成员:住建局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在县政府作出该片区征收决定前,完成该片区的违章构建筑物认定工作。 六、工作步骤 (一)召开被征收人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 (二)再次核实房屋面积、用途、性质; (三)召开动员大会; (四)核实登记设施设备; (五)签订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 (六)实施房屋移交并拆除。 七、相关政策及法律责任 (一)征收范围公开后,单位和个人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和土地,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房屋; *.改变房屋的用途及性质; *.租赁房屋。 (二)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被征收房屋存在租赁关系的,由租赁双方自行解除租赁关系;设有抵押权的,由产权人自行解除抵押,存在产权纠纷的,由当事人双方自行解决。征收人不承担房屋租赁、抵押及产权纠纷所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四)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内又不搬迁的,由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在征收过程中,对无理取闹,阻挠、干扰征收人员正常工作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惩处。 本方案仅适用于开江县新宁镇橄榄社区五路口城市综合体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房屋及构建筑物的征收与补偿。 本方案由县征收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