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中共隆昌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隆昌市界市镇桂花村2018年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项目选择施工企业的第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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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年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经隆昌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民办公助方式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的意见》(川办发[****]**号)文件有关规定。经村民民主议定,选择专业施工队伍承担隆昌市****年幸福美丽新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建设项目建设任务。因界市镇桂花村标段公告至今无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投标,为了隆昌市****年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项目能整体顺利推进,受界市镇桂花村村民委员会委托,诚邀符合资质的施工企业参与本项目的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隆昌市****年幸福美丽新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建设项目——界市镇桂花村标段建设时间:工程工期**天。(从签订合同之日算起)实施主体:界市镇桂花村民委员会建设内容及预计资金:新建*.*米宽通村公路***米,财政补助资金**.*万元。 二、施工企业应具备的条件*、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年(****年度或****年)的经中介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表;*、企业近三年来在四川省范围内*个以上(含*个)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的业绩;*、近两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省外企业需提供入川备案证明;*、每个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只能授权一个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职工。如果出现同一个企业授权多人参与报名,一律视为报名无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对施工企业的其他要求*、报名施工企业按标段投资金额的**%缴纳投标保证金,须从报名施工企业单位基本账户银行转账,现金不予认可。保证金提交时间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中选企业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逾期未缴纳保证金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竞选资格。*、中选施工企业必须在发出中选通知书*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签订合同,并按要求履行相关手续。未中选施工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在中选企业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四、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个工作日,****年**月**日(北京时间上午*:**-**:**,下午**:**-**:**),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界市镇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二)资格审查报名时在该标段响应文件要求上签字认可,由界市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随机抽选,报名的施工企业需在报名同时需提交以下资料:*、企业介绍信、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为授权代理人连续购买*个月加盖社保局公章的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如未“三证合一”还请带上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省外企业需入川备案证明、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财务报表、开户许可证、财务状况统计表等。*、企业简介。*、企业拟投入本项目建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质证件。*、施工企业工程业绩,含中选通知书和施工承包合同。*、施工企业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以上资料一律用A*纸编制,按以上顺序左侧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否则不予接收和审查。以上资料验原件,收加盖施工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五、施工队伍选择方式*、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施工企业,请于****年**月**日*:**时到隆昌市界市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参加随机抽取。由项目村代表从报名审查合格企业中按照先后顺序随机抽取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第三候选人作为候选施工企业。*、当一项标段报名的施工企业少于*家时,该项目村发布第二次公告;若第二次公告后报名的施工企业仍然少于*家,经项目村同意,可将报名的施工企业直接作为候选施工企业。*、抽取施工企业结果在项目实施区域公示*天无异议后,于*日内签订施工合同。若第一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选的,不再退还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则第二候选人替补成为选定的施工队伍,依此类推。 六、公告发布时间和发布公告媒体****年**月** 日在隆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缪文娟 联系电话:***********报名保证金缴纳至开户名:隆昌市界市镇财政所开户行:四川隆昌******界市支行银行账号:*****************中共隆昌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