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五通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遗失公告(2018)0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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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 失 公 告(****)***号 权利人杨淑芳因保管不善,原国有土地使用证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年*月*日之前)到五通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原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序号权利人证书号坐落用途面积(㎡)使用权类型**杨淑芳五国用(**)字第***号牛华镇中心街**号住宅土地**.**划拨****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