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关于宜宾市南溪区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迁建工程设备采购供应商招标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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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迁建工程设备采购供应商进行比选招标,特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参与本次项目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内容:宜宾市南溪区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迁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备材料技术规定、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包括的所有工作内容等。 (三)招标人:****** (四)工程地址:宜宾市南溪区 (五)工期要求:****年*月**日前调试完毕; (六)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设备材料技术规定(不含化验设备)及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七)缺陷责任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后**个月。 (八)情况简介:通过本次比选招标,将确定符合资格审查的比选单位,作为宜宾市南溪区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迁建工程设备供应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合法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设备供应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资质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 (三)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记录; (五)业绩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六)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投标单位企业信誉良好。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四、报价方式:以******元作为最高控制价。 五、项目付款方式 设备安装工程付款方式:按中标价进行工程款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进度款按安装工程月进度产值的**%,安装完成,审计结算结束后支付至工程款的**%,剩余*%作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两年,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工程付款须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人对投标人设备安装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的问题。投标人须无条件限时进行整改;若投标人不配合、拖延整改,甲方将罚款****元以上并视情节保留追究投标人相关责任权利。 (二)项目负责人及以上领导对投标人实施的每三次罚款视为投标人一次工程建设违规行为,累计被记三次工程建设违规行为,视为投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设备安装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三)主要设备材料费用经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询价确定,完工后材料费用按实际产生的费用在工程款项中扣除 (四)投标人必须确保工程技术、安全、经济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招标人不定期对投标人进行检查,如因投标方资料问题造成工程不能正常计量和验收送审,一切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下午**:**。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报名费***.**元 (三)报名地点:******(宜宾市南溪区政务中心*楼)。 (四)报名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八、投标保证金以及履约保证金 (一)参加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元投标保证金(信封密封,未密封单位不予接受投标文件,保证金密封袋上注明:宜宾市南溪区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迁建工程设备采购供应商招标比选),中标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现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十、投标文件要求 *.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十一、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截止时间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十二、开标地点:******(宜宾市南溪区政务中心*楼) 联系人:姜治宇 联系电话: *********** 附件:一、投标报价函 (招标人名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 元作为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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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