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萨西藏那曲地区G109线至油恰乡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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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及验收概要西藏那曲地区G***线至油恰乡公路位于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境内,路线全长***.***公里。工程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公里/小时,路基宽度*.*米,路面宽度*.*米,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号)的要求,那曲市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中心于****年**月**日在拉萨召开西藏那曲地区G***线至油恰乡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认为,西藏那曲地区G***线至油恰乡公路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和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基本具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形成了《西藏那曲地区G***线至油恰乡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二、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那曲市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中心联系人:高登运联系电话:***********邮箱:*********@qq.com地址:西藏那曲市那曲县浙江中路**号 三、附件*、《西藏那曲地区G***线至油恰乡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西藏那曲地区G***线至油恰乡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n/zwgk/tzgg/******/t********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