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奉贤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基本建设廉政建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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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学校奉贤基本建设正常、有序地推进,确保工程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同步发展,创建“工程优良、干部优秀”良好氛围,特制订如下廉政建设制度。*、参与基本建设管理所有成员在各项工程建设活动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学校有关廉政建设制度办事,自觉接受学校领导和学校纪委等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个人的自觉行动维护学校及团队的良好形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科学、规范的管理方法,通过民主、透明的办事模式,实现有序、高效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管理队伍,认真监督检查,发现建设过程中的任何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沟通、及时汇报,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对前来参与建设的任何单位,要进行严格考察和管理,不允许发生任何有亲疏之分、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等行为。*、不打听和透露有关招标、投标等过程中的任何信息,决不允许发现有类似暗箱操作、泄露标底等行为。*、对于参与建设的单位,要保证正常的业务交往,不允许参加、参与建设单位所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宴请、旅游等活动;不允许在施工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允许接受施工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如无法拒绝,应在一个月内上缴学院纪委。*、工作人员不允许要求参与建设的单位,为其本人或其家属住房装修和婚丧嫁娶等提供方便。*、不向参与建设的单位介绍家属或亲朋好友参与有关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与参与建设的单位就施工承包、工程费用、材料验收和工程质量及处理方法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有关部门及学校制定的《基本建设廉政规定》、《关于加强工程建设和监督的若干意见》等的有关规定。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校长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