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襄垣县行政政务中心广场灯光亮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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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垣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襄垣县行政政务中心广场灯光亮化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山西中盛******受襄垣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委托,就襄垣县行政政务中心广场灯光亮化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报价人参与。
一.项目名称:襄垣县行政政务中心广场灯光亮化工程
二.项目编号:襄财采办备案(***)号
三.项目预算:**.******万元
四.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共一包:项目详细内容及要求见谈判文件;
*.计划工期:**天;
*.建设地点:襄垣县行政政务中心广场。
五.参与招标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报价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规定的条件;
(*)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报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报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报价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查询结果截图(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人。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项目经理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如法人代表购买谈判文件需提供法人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核准证、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考核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查询结果截图、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报价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证明)、提供纳税证明(近三个月完税证明)、提供“信用中国”网站(***.******.***.cn)查询信用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套。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长治市城区保宁门西街世纪城*楼***室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
地点:长治市城区保宁门西街世纪城*楼***会议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襄垣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联 系 人:张玉华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盛******
联系人:郭艳敏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