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襄垣县审计局审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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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有关规定,襄垣县审计局指派贾少青同志为组长,叶楠、赵敏等同志为成员的审计组,自****年*月**日起,对潞城市人民政府****年至****年脱贫攻坚措施贯彻落实、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就地审计调查。审计期间,潞城市人民政府所属相关单位要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承诺,同时希望广大干部职工对本单位的违规违纪情况,通过襄垣县审计局设立的流动举报箱进行如实反映。 审计期间,对审计工作有什么建议和要求,请及时与审计组联系。审计组办公地点设在格林豪泰快捷酒店,联系电话***********,联系人贾少青。同时,按照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规定,也请广大干部职工对审计人员执行审计工作纪律情况予以监督。监督电话****-*******、****-*******。 附: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对于违反上述纪律者,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予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