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援助进行集中认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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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安排,结合工作需要,我县从即日起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援助进行集中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认定就业困难援助对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就业困难援助对象审批表》一式三份;
二、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家庭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父母双方页);
五、上学期间的借贷合同;
六、认定本人升学前属农户证明材料(户口底薄);
七、一寸红底彩照三张;
八、《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页): 及已登记失业页(第*页)复印件;
九、学历网上查询结果(电子注册备案表)。
注:残疾大学生、父母双方均为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或父母一方为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另一方为城镇或农村失业人员的就业困难大学生也可参加认定。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地点:政府前楼***室。
联系电话:****-*******,联系人:王霞。
榆社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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