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2018年8月10日淄博市环保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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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淄博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张店区人民西路**-*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年产*万吨高温硫化混炼胶项目淄博市桓台县淄博东岳经济开发区现有厂区东侧山东东******山东******建设内容为年产*万吨高温硫化混炼胶,包含****吨/年气相胶和*****吨/年沉淀胶。该项目拟分为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年产气相胶****吨、沉淀胶*****吨;二期工程建设年产气相胶****吨、沉淀胶*****吨。建设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一)加强生产管理及设备维护,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严格按申报工艺组织生产,该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设备地面冲洗水、循环水系统排水、水环真空泵系统排水经厂内****m*/d污水处理站处理部分回用后排入东岳集团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所有装置、储罐及管线原则上要建于地面之上,低于地面的设施必须建设在高标准的硬化防渗池内;厂内除绿化区外的所有生产装置区、物料储存区、运输区地面、污水管线及污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要采取高标准的硬化防腐防渗措施;生产装置区和物料储罐区应设置事故围堰,绿化区与防渗区间应设置防渗围堰,防止污染地下水。(二)运营期废气须规范收集、综合治理,切实提升整体装备水平。拟建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和炼胶废气。各工序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后经各自**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 * 重点区控制标准要求;两期的炼胶废气经UV光解+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各自**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部份:有机化工行业》(DB**/****.*-****)表*相关标准及《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 * 重点区控制标准要求。加强生产过程及储存管理,采用密闭性好的设备。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相关标准要求。(三)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其中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并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建立完善的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一般固体废物回用于生产或外协综合利用,不得擅自丢弃。(四)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六)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七)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淄环发[****]**号)的要求,并作为环保验收的必要条件。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