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博山区强化考核 部门联动 促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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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为进一步夯实环境保护职责,加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我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结合我区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相关部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印发《关于对〈博山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进行调整的通知》(办字〔****〕**号)。同时,根据**号文件要求,对住建、园林环卫等部门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和领导小组名单进行调整,印发《关于调整〈博山区“十三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办发电〔****〕**号),并进一步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经费保障工作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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