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全市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 安全检查及餐饮场所安全专项治理督查的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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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临沂市蒙山旅游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处: 为全面排查各类隐患,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安全监管,确保液化石油气经营安全平稳运行,市住建局决定近期组织开展全市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检查及餐饮场所安全专项治理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落实经营许可制度情况。各县区(开发区)主管部门是否对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依法给予经营许可,对已取得经营许可的企业是否加强动态管理,禁止燃气企业从事许可以外的经营项目,严肃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二)燃气企业安全管理情况。液化石油气设施设备、场站设置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从业人员是否定期培训并持证上岗,所售瓶装液化气是否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是否实行供用气合同管理,并切实履行对合同供气用户的安全检查、安全用气指导、单位燃气用户培训等责任义务。是否建立燃气钢瓶标识制度、拒绝给非自有钢瓶充装销售燃气。 (三)燃气使用安全宣传情况。各县区(开发区)主管部门和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开展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宣传,发放安全使用手册、明白纸,帖挂宣传标语标识等相关情况。 (四)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各县区(开发区)是否制定本地区餐饮场所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是否对检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落实整改措施;是否对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情况进行集中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使用燃气行为。 二、检查方式 (一)开展全面自查。各县区(开发区)主管部门要对照检查内容,对辖区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及餐饮场所安开展全面检查。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及餐饮场所要按照有关规定标准,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二)开展集中抽查。市局组织开展集中抽查,采取查资料、看现场、反馈意见等方式进行。每县区(开发区)抽查*-*处液化石油气站,*-*处餐饮场所。抽查*月下旬开始,*月底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开发区)燃气主管部门要对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月**日前报市住建局。其中,市区五区报公用事业管理处,九县及临港区报公用科。 (二)集中抽查检查人员组成和时间行程另行通知。 (三)检查工作要轻车从简、注重实效,廉洁自律,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 联系人:陈斌,联系电话:****-*******,邮箱:******。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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