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青岛公共资源交易实现“零见面零跑腿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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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从青岛市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期,青岛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公共资源交易迈入“互联网+”时代。青岛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杨钢锐说,目前青岛已经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实现“零见面、零跑腿、零费用”即可完成全部交易流程。每年给投标人减少项目报名费用、标书印制、交通差旅等直接费用至少在****万元以上。 全国各地投标人全程无需到青岛 实现“零见面、零跑腿” 杨钢锐介绍,青岛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坚持依法行政,优化工作流程,以“网办为原则、不网办为例外”,推进“零见面、零跑腿、零费用”改革,努力提升“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按照高起点、高标准要求积极推进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一库三平台”:交易主体库和信息服务平台、交易平台、行政监督平台。一体化平台自****年**月**日上线试运行以来,已完成了***个招标采购项目的线上交易,实现全程电子化、网络化、标准化,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流程网上留痕、可溯可查,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取消网上和现场报名环节,全国各地投标人均可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云服务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无需到青岛进行现场报名;取消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时无需印刷胶装纸质投标文件,只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推行网上远程投标,投标人无需从全国各地赶到开标现场,所有开标环节均在网上进行。*月**日上午,青岛市博物馆珍贵文物展柜保护项目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进行网上开标,河北、江苏和江西的投标人全部通过网上签到、网上开标、网上解密、网上确认开标记录等顺利完成网上远程投标、开标,标志着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线下不见面”和“线上面对面”的“零跑腿”交易变成现实。 为企业减负 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零费用” 投标人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云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网上签到、网上开标、网上解密、网上确认等,完成全部投标环节,使投标人参与投标费用降为“零费用”;尤其是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务服务中心集中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免除了中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和代理服务费,让“零费用”中标不再是梦想。 打通全省主流CA兼容互认 有力保障交易安全 CA数字证书是各交易主体在电子系统中的电子身份证,能确保各交易主体身份真实、合法,具有加密解密功能,可以实现招投标数据信息的安全、保密。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打破了多家CA数字证书不兼容和互认的壁垒,在省内率先实现了多“锁”互认和一“锁”多用,为企业节省了再次购置费用。该项工作不仅整合优化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原有CA数字证书配置资源,也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CA数字证书统一和兼容互认取得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通过以上措施,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实现了招标备案“零跑腿”、网上交易“零见面”、投标过程“零费用”,最大限度的为各交易主体节约交易成本。据了解,以前每家供应商每次参加投标至少要花***元购买采购文件和花***元打印和装订投标文件,外地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和参加开标会至少还要跑*次,平均差旅费至少****元。****年全市完成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交易项目****个,按照每个项目最少*个投标人计算,每年给投标人直接减少的项目报名费用、标书印制、交通差旅等直接费用至少在****万元以上,而且尚不包含无法估算的投标时间成本,以及远程投标、取消纸质标书印制等所产生的系列社会效益,这对企业来说都是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我市此项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网上交易阳光透明 信用体系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青岛市推行电子化招投标是主动顺应“互联网+”的新趋势,是深入贯彻落实《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和《“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年)》的具体表现,是利用“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引领招标投标方式的深度变革和政府监管创新。 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以“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全覆盖、全联通、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五全服务”为统领, 推动互联网向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加速渗透,以融合促创新,降低交易成本,确保交易安全,促进公平有序竞争,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以房建市政工程施工项目为例,推行“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后,投标人同比增加了**%,最终报价同比下降了*.**%,项目竞争明显增强。****年*-*月,全市完成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个,交易额****.**亿元,节约财政资金**.**亿元。 实现“零跑腿”注册,在平台注册的交易主体,在签定并上传《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的基础上,交易主体依据承诺对注册企业信息、从业人员信息、资质和资格、业绩等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注册资料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公众和潜在交易主体和监督,交易主体注册后无须再到大厅现场提交纸质资料和证书原件进行审核,即方便了交易主体,也让使用假业绩、假资质等虚假信息参与公共资源交易者无机可乘。 与市检察院、市工商局、市税务局等部门互相配合密切分工,初步构建了以“部门联动、市场主导、社会监督、依法惩处”的信用体系总体框架和联合惩戒制度。对在招投标活动提供虚假信用状况的投标人,除中标无效外,对特别严重的弄虚作假情形,将取消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同时,将处罚信息共享至工商、税务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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