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西宁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关于《2018年开展全市建筑领域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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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园区建设局、海湖新区建设处、局属有关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精神,我局制定了《西宁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年开展全市建筑领域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请认真组织实施。西宁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年*月**日****年开展全市建筑领域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精神,持续推进我市建筑领域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切实加强我市建筑领域火灾防控工作,根据《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工作的通知》(青建工〔****〕**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消防条例》、《****年青海省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年青海省消防工作指导意见》(青消安委〔****〕*号)和《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汲取国内外火灾教训,举一反三,采取针对性措施,全面开展建筑工地、城镇燃气行业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强化建筑领域火灾防控,坚决预防和遏制建筑领域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镇燃气等建筑领域消防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创造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治理范围和时间
(一)治理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各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场站。
(二)治理时间
自****年*月*日起至**月**日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底前)。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订建筑领域及本辖区城镇燃气行业消防安全检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做好人财物保障。结合各地区行业特点及时召开会议,细化责任分工,安排相关工作,做好动员部署,掌握检查自查要求,迅速开展各项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月**日前)。一是各地区行政主管部门联合消防等相关部门成立专项检查组,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天然气门站、液化气储灌站、CNG(LNG)汽车加气站、城区燃气管网、进户支线及室内外燃气管线调压设施、单位燃气用户等进行全面检查。二是各施工单位、燃气经营企业加强应急管理,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依法建立专职或者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三是各施工单位、燃气经营企业按照工作要求,逐个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及时整改。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辖区安监、消防等部门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制定整改措施,督促各建筑工地、燃气经营企业立即整改,确保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三)总结巩固阶段(*月**日至**月**日)。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检查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专题研究,修订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健全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健全建筑工地和燃气经营企业消防安全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检查重点
按照《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以下重点和范围开展检查工作:
(一)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
*.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出厂合格证、相关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使用前经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复验;
*.对保温材料样品、出厂合格证、相关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进场复检报告等进行查验;
*. 对固定保温板的预埋或后置锚固件的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试验报告进行复核;
*. 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重点工程的原材料进行监督抽检。
(二)在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
*.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技术规范》(GB*****-****)、《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等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
*.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配置、临时用电管理、临建设施消防安全、易燃易爆危险品材料存放和使用、施工材料堆放情况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脚手板防火性能等;
*.建筑施工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在施工阶段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尤其是施工现场外墙装饰选用符合现行有关技术标准防火材料及现场施工时采取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情况;
*.施工现场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配备设置和检查维护保养情况;施工现场电、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职工宿舍是否有私拉乱接电线情况;氧气、乙炔等易爆化工产品的存放和使用是否有专人管理并符合要求;
*.施工现场违规使用可燃防护网和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及职工临时宿舍使用彩钢板的芯材情况;施工现场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节假日、重大活动或会议,夏季高温天气期间和冬春季火灾高发季节,各建筑工地是否加强火灾防控措施,加大火灾防控力度,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燃气经营企业及场站管理
*.燃气企业是否主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或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正常开展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工作,是否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维护保养并记录存档,是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突发事件演练和员工教育培训。
*.燃气场站内消防设施、消防水源、灭火器材和应急药剂储备是否充足且完好有效,是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制定场站内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
*.燃气场站内临时用电、动火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临时用电、动火严格落实作业票审批制度,安全人员现场监督检查,场站内严禁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现象。
*.燃气场站防雷设施、可燃气体报警器,安全阀、喷淋装置等安全附件是否开启,设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按期检测及维保,并保持完好有效。重点区域防火间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设置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制定用火、用电等安全制度并严格遵守。
*.燃气场站是否留有专职看护人员,并建立防火安全值班制度,落实好防火安全巡查记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消防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与消防部门的配合,会同消防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明确火灾防控的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带队督导检查,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研究部署、抓好落实,切实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出成效。
(二)严格督导检查。发挥属地化监管合力,确保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治理取得实效,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发现工作不落实、自查自纠不认真的单位,提高媒体曝光批评,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多形式的执法严惩,对发生较大伤亡事故,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期间,我局将适时组织督查。
(三)深化宣传培训。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建筑燃气使用安全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提升建筑工地、燃气行业消防安全意识。
(四)总结报送。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要通过下发督办、停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督促消除隐患,对整改行动迟缓的建设项目,我局将进行全市典型案例通报,对整改不力或者拒不整改的建设项目,我局将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法律责任,直至清除建筑市场。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每阶段工作结束前*日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 联系人:杨丰溪 任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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