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东全面总结全省城乡规划督察成效 推进部署历史文化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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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系统总结我省城乡规划督察制度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安排部署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我厅于****年**月**日组织在任省级城乡规划督察员,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各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及玉树市、同仁县、循化县、班玛县住建局负责同志召开全省城乡规划督察及历史文化保护工作会议。会议指出,设立城乡规划督察制度是国家在快速城镇化历史阶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我省自****年建立省级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以来,全体督察员尽职尽责、积极工作,有效遏制违法建设,在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国家机构改革的落实,城乡规划管理职能将并入自然资源部门实施统一的空间规划管控,未来规划督察制度将在新的场地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广东考察时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就下一步开展我省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快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全省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号)要求,尚未完成保护规划报批工作的市县要抓紧完成工作任务,尽快启动规划期限为****年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及规划备案工作。二是积极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各市(州)、县进一步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规函〔****〕***号)要求,设市城市和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县****年底前基本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其他县****年全面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建设项目“一书两证”审批中要加强和同级文物保护单位衔接,共同做好历史文化保护工作,防止历史建筑受到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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