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12-19关于开展“高新区公务用车整顿活动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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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有关驻区单位: 为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到位,高新区纪工委全面规范公车管理,针对公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将****年**月中旬至****年*月中旬,确定为“高新区公务用车整顿活动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文明行车。各执法车辆、公务车辆要做到: *、文明行驶,遵守交规。 *、有序出行,谨慎用车。 *、谦恭礼让,规范行车。 二、依规停靠。当前管委会办公楼附近停车位充足,禁止违规停车现象发生。 *、严禁不按位停车,管委会正门前、黄色路牙石等交通标线一律禁止停车。 *、停车时,车头统一朝外。 *、非停车位划线区域一律不准停车,信访门对面停车场内,两侧停车区域中间,禁止停车。 *、长时间不动用的车辆,将车停在停车场远处区域,不要占用管委会院内车位。 三、车容车貌。执法车辆、公务车辆代表单位形象,注意保持车容整洁。 *、各执法车辆、公务车辆要标识清楚,严禁公车无标识出行(保密公车除外)。 *、公车表面脏旧、漆面破损应尽快修理,保持车容形象。 *、公车定时清洗保养,保持公车内外干净卫生。 四、车辆管理。公车管理部门单位要切实负起管理责任,坚持: *、车辆出行路线与出车请示记录保持一致,未经请示出行,视为公车私用。 *、严禁公车私载与公务无关人员、办理与公务无关事项。 *、发现公车私用行为,除按规定进行相应处分外,按公里数补缴车辆使用费。 五、人员管理 *、严格遵守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爱护车辆。 *、驾驶人要严格依规出行,明确职责。 *、驾驶人要具备驾驶资质,出行前,检查车况,确保行车安全。 高新区公务用车坚持管理部门“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党政办公室、各部门单位综合科室承担公车管理具体职责。违规用车、违规停车将在一楼大屏幕予以公示,严重违规提交交警部门处理。公车管理采取“行车有记录、管理有规范、人员守规矩、违规必惩戒”的管理模式,公车使用规范、有序、安全、高效,服从服务于高新区发展大局。 上述要求,各部门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自查自改,自觉贯彻。党政办公室、纪检审计局将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高新区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