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区食药监分局举办第四期药品批发企业质量负责人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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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升药品批发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将其作为带动企业规范经营的支点,提升药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的着力点,**月**日,区食药监分局组织召开了第四期药品批发企业质量负责人培训会,辖区药品批发企业质量机构负责人共计**余人参加了培训。 ***)this.width=***" style="BORDER-BOTTOM-COLOR: #******; FILTER: ; BORDER-TOP-COLOR: #******; BORDER-RIGHT-COLOR: #******; BORDER-LEFT-COLOR: #******" border=* hspace=-* alt="" src="http://***.******.***.cn/web/UploadFile/****-**/*****************.jpg" 此次会议邀******质量管理副总经理张磊进行授课。张磊老师结合多年质量管理工作实际,从明确质量理念、GSP双星项解读、GSP重点管理线条解读、GSP汇总和现场提问五个方面对质量管理方面问题进行了全面讲解。随后,通过座谈的方式与企业负责人对本年度企业质量管理方面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会上,李长军副局长对参训的药品批发企业提出三点要求。第一,要认清存在的风险。从“长生疫苗”以及近年来国家局、省局的飞行检查披露的信息来看,药品批发环节仍然存在一定风险。各药品批发企业要清醒的认识到风险隐患,认真梳理对照检查并自查自纠防控风险。第二,要认清严峻的形势。药品监管部门也将继续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四个最严”的监管要求,药品流通企业要认清大势,自觉规范经营秩序。第三,要认清企业的主体责任。质量负责人是企业质量管理的主要责任人,企业的诚信档案和质量负责人个人的征信与企业的质量安全挂钩的。批发企业质量管理必须要有主体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有效。(区食药监分局) 编辑:王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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