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关于加快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录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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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入库的通知》(吉建办〔****〕*号)及省住建厅建管处的要求,为方便建筑业企业加快办理项目补录事项,完善“四库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工程项目信息在建筑市场和行业管理中的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补录工程项目时间 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补录功能关闭前或省住建厅要求停止工程项目补录业务工作前,继续受理建筑业企业申报的建筑工程项目补录工作。补录的建筑工程项目截止到****年**月**日前竣工或主体工程竣工。 二、审核补录工程项目程序 建筑业企业在服务平台上按要求填写工程项目相关信息,并上传发改委文件、施工合同相关页、中标(直发)通知书、建筑业企业项目补录承诺书及其他证明材料,提交后并拨打电话********—***、***、***告知项目补录事项,工作人员立即在服务平台上审核出具结果,建筑业企业可随时查询。 三、****年及以后工程项目录入 省住建厅已授权各开发区住建局登录服务平台权限,完成基本建设程序。****年及以后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各开发区住建局通过服务平台完成录入工作。 在长春市建委“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服务平台”与省住建厅服务平台对接前,建筑业企业申报****年及以后在主城区的建筑工程项目按项目补录程序办理,工作人员依据市建委招标处出具的项目明细审核。 联 系 人:建管处,杨永强;招标处,刘嘉雯 联系电话:建管处********—***、***、*** 招标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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