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巡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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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和《呼伦贝尔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经呼伦贝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报市委同意,市委第二巡察组采取“一托二”的方式,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进行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任务 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和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等内容开展政治体检、查找政治偏差,把党章执行情况、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批示指示落实情况,“三大攻坚战”重大任务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发现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涉黑涉恶腐败及背后存在“保护伞”等突出问题,以及市委要求需要了解的其他问题。 二、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征求意见箱、信访接待室、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巡察对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 接访地点:白云朵朵宾馆 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 巡察对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 接访地点:白云朵朵宾馆 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 三、受理信访范围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交由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 四、受理信访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来电来访时间为每日*:**至**:**。在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将不再接受来信来电来访。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各项纪律要求,请大家对巡察组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 监督工作电子邮箱:****** 呼伦贝尔市委第二巡察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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