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锡林浩特市六举措整顿和规范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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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各苏木镇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织推进全市牧区民间借贷整顿和规范工作。制定《锡林浩特市整顿和规范牧区民间借贷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苏木镇场、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分工,确保整顿和规范各环节工作高效衔接、实效落地。 二是准确深入摸底,加强动态调度。充分发挥嘎查分场基层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积极性,引导牧民群众克服排斥心理,基层司法所与嘎查工作人员深入嘎查、居委会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借贷双方登记造册,实现摸底数据准确、登记备案到位、动态调度详实。 三是设立登记中心,推动阳光借贷。在各苏木镇司法所设立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为民间借贷提供登记、鉴证、调解、咨询等免费服务,有序对接民间资金供给与需求,推动民间借贷“阳光化”。截止目前,已到期还款**户,涉及金额***.*万;阳光调处(重新约定利息、延长还款期限)**起,涉及金额***.**万,免除利息**户,涉及金额***.*万。 四是净化借贷环境,化解高利借贷。制定印发《锡林浩特市开展牧区非法集资、民间高利贷活动及涉嫌相关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方案》,净化牧区民间借贷环境。组织开展牧区高利借贷户逐户登记和借贷双方调解工作,全力化解高利借贷户为正常利息借贷,目前登记在册的**户高利借贷户全部化解。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合法借贷。制定印发《锡林浩特市整顿和规范牧区民间借贷宣传工作方案》,制作合法借贷、规范借贷宣传节目,教育引导牧民正确借贷,确保牧区民间借贷健康有序发展;以“五进蒙古包”宣讲活动为平台,对牧民开展理性消费、降低生活成本、增加生产投入、核算生产效益、关注市场动态、提高抗灾抗险能力等方面宣传,提升牧民对金融政策了解水平。六是完善金融体系,提供长足动力。扩大信贷规模,简化贷款手续、优化服务功能,合理制定贷款年限设置、利率市场化等条件。以增设牧区营业网点、开发新的牧区金融产品等方式,进一步完善牧区金融服务体系。扩大嘎查资金互助社规模,提高资金覆盖率,加大嘎查资金互助合作社对牧民的资金长效支持力度。设置全市牧区民间借贷服务工作站,对符合贷款条件的高利贷农牧户追加授信以置换高利贷,同时加大信贷资金覆盖面。截至目前,牧区民间借贷涉及户数及金额分别降至***户和****.**万元,分别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