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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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摸清底数,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奠定基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开展全旗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  一、信息采集对象共分为十二类人员  *.军队转业干部;  *.退役士兵;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  *.复员军人;  *.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残疾军人;  *.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二、信息采集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原件  请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采集时携带并主动提供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  *.身份证;  *.户口本;  *.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提供);  *.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提供);  *.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立功受奖证件;  *. 现役军人家属提供现役军人身份证号、军队证件号、入伍时间等信息。  *.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上述采集对象既包括已享受抚恤优待待遇的对象也包括未享受抚恤优待待遇的对象。  三、采集方式、时间与地点  采集方式:以苏木乡镇为单位分村进行集中采集,原则上需到户籍所在地的苏木乡镇(街道)采集点进行采集,  采集时间与地点: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乌丹镇、全宁街道、紫城街道作为试点单位先行采集退役军人信息,其他苏木乡镇的采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   翁牛特旗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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