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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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号)、《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的实施意见》(保政发〔****〕**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面开展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开展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是省委、省人民政府加快云南经济建设作出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的必然要求,是改善投资环境和提高政务服务效率的迫切需要,是实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县切实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效率,经济发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与跨越发展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投资项目在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后,进驻不到位、审批部门多、程序繁杂、审批时间较长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当前,招商引资由优惠政策的竞争逐步转变为发展软环境的竞争,全面开展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对加快建设“开放、效率、富裕、和谐、生态”昌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把开展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放到促进我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全局中来统筹谋划,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权力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的观念,切实强化“落地就是能力、推进就是水平”的项目工作意识,突出以人为本、顾客导向和改革创新的理念,充分发挥和始终保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综合效能与正确方向,全面抓好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二、开展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创新思路、依法实施、重点突破、有序推进”的原则,按照“统一受理、提前介入、同步审查、信息共享、公开透明、限时办结”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机制,整合部门审批工作资源,不断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努力营造“办事态度最好、办事程序最少、办事方式最快、办事水平最高、办事成本最低”的投资建设发展环境。(二)总体目标坚持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为手段,以提高行政效能、加快投资项目进度为宗旨,以县政务服务中心为平台,发挥集中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优势,采取“就近申报、统一受理、全程代办、提前介入、同步审查、三级联动、信息共享、公开透明、限时办结、全程监察”的运行模式,通过审批材料电子化、审批方式网络化、审批过程智能化、审批功能一体化,构建网上和实体联合审批平台,实行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和代办制,建立常态化监督管理问责机制,逐步形成行政成本降低、审批时限缩短、审批效率提高、监督管理强化的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机制,实现投资项目审批提速增效。(三)具体目标按照“先打基础后提升、稳步推进求突破”的工作思路,着力抓实审批事项清理、规范、授权和平台建设、窗口设置、人员进驻、业务培训几个关键环节,着力创新机制、简政放权,强化监管、提高效能,尽快在电子政务和网上并联审批信息系统上线试运行。与全省同步启动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网上审批。三、工作措施(一)切实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对涉及本部门投资项目审批的权限和事项进行部门内部整合,科学合理分配审批职能和权限,形成前台窗口为项目业主服务、后台为前台窗口提供保障和支撑的运转机制。实现部门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内设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审批人员进驻中心到位。通过实施“两集中、两到位”,使政务服务中心成为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和开展政务服务的重要平台,做到一个窗口办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各部门所有表格发放、业务受理、收费与发证等工作,必须在中心设立的相应窗口开展,部门内设职能机构和所属机构不再受理业务、收费和发证。(二)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要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各部门间审批流程和规则,精简、优化审批程序,建立起合理、科学、快捷的审批流程,并通过投资项目电子审批系统加以固化和程序化,将审批、跟踪、监督、查询、统计等功能集于一体,确保并联审批工作更加快捷高效有序推进。涉及并联审批的发展和改革、工信、国土、环保、住建、交通运输、林业、水务、文化、卫生、安监、食药监、地震、移民、工商、质监、消防、人防等部门,要结合第六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流程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按照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的基本要求,对行政审批项目的名称、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数量、收费标准等进行清理,提出可简化(合并)、压缩、减少的具体事项和标准,能够取消的审批环节和申报材料坚决取消,可以简化的必须简化,最大限度提高并联审批效率。清理后的审批项目、收费项目、审批流程报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备案,并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大屏幕等媒介和发放办事指南、告知单等方式在办公场所公示。(三)搭建网络信息平台。网络信息平台建设是实施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的基础条件。县工信局要加强与省工信委和市工信委的对接,在指导各部门尽快完成网络搭建工作的同时,具体负责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电子信息系统搭建工作,加快电子政务和网上并联审批信息系统建设,抓好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操作人员的培训。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网络搭建工作,并尽快建立和完善系统内省、市、县纵向三级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纵向横向相互贯通、同时并联的网上并联审批格局,为全县开展投资项目网上并联审批工作提供保障。建立全县统一的并联审批网络平台,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窗口收件和审批部门审查批复信息均如实、及时在网络平台发布,实现并联审批信息共享。(四)建立常态化监督问责机制。县监察局、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和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要充分利用电子监察系统,通过现场或并联审批网络信息平台,对各部门进驻中心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情况、办事状态和执行并联审批的情况实行全程跟踪、监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监察结果要作为各部门效能建设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目标考核,促进各部门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并联审批工作成效,更好的为企业、群众服务。(五)加强制度建设。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度建设,认真查找中心管理、窗口建设、流程服务、全程代办、督办促办等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体制机制。县发展和改革局要抓紧制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建立重大投资项目代办服务制度、投资项目审批办理联席会议制度,促进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六)加强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窗口建设。要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立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窗口,负责并联审批事项的咨询、受理、抄告、转办、督办、汇总、送达和组织会审等工作。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服务窗口由项目审批落地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管理,统领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形成项目单位申报和审批结果领取面对一个窗口的受理模式,实现“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对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纳入“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四、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昌宁县项目审批落地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董大刚副县长、范喜副县长任副组长,涉及项目审批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项目投资并联审批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研究制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服务平台运行机制,协调解决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迅速开展。涉及项目审批的部门要立足本部门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织相应的工作力量,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经办人员直接负责。各部门分管领导要积极组织协调,把推进并联审批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解决并联审批中的重大问题,真正做到领导力量到位、研究部署到位、工作责任到位、措施落实到位。(二)明确工作职责。启动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抓紧落实。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做好申报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的统筹协调工作,抓紧拟定《昌宁县县级重点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或核准实施办法》和工作流程。协调好上下级之间、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负责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咨询服务窗口,负责全方位提供投资项目相关政策的咨询服务,与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服务窗口建立协调联系机制,为投资项目正式进入并联审批程序做好前期咨询服务。县工信局:负责做好网络平台搭建工作,与省、市相关部门协调做好网络对接;加强服务人员网络操作业务培训。县人民政府法制办:负责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抓紧开展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统一收费各项准备工作,为统一收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加强与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履行好代办机构职责,全面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工作,做好并联审批服务窗口设置,保障并联审批项目办公和服务空间。县监察局:负责做好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的监督。其他部门要安排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进驻服务窗口并做好业务指导。要加强与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接,结合本部门投资项目制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服务指南》,明确审批事项、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标准、承诺时限(工作日)、审批权限、审批部门等内容,确保实现我县与省、市同步推进。(三)提高人员素质。开展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要求很高。窗口作为企业和群众办理业务、了解政府的第一站,代表政府形象。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较高的个人素质和牢固的服务意识。各部门要把业务精、作风实、素质好的人员配备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要尽快对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服务技能,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四)加强部门协调。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经职能部门分散受理集中到政务服务大厅由并联审批窗口统一受理后,具体审批业务、审批权限仍由各职能部门负责。各部门要密切配合,主动融入大局,靠前服务,合力推进并联审批工作。通过建立平台式协同机制,把原来各部门相互隔离、各自为政的审批项目整合在一起,实现信息互通、环节对接、链条契合,为企业发展及项目落地提供跟踪督办、限时快办、主动协办、预约办理等全方位、立体式服务。(五)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介,大力宣传我县各项行政审批服务的政策、工作流程和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情况,宣传各窗口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先进事迹,营造推进并联审批工作的良好氛围。(六)强化督促检查。监察机关、政府督查部门和政务服务管理局要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并联审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的流程、环节、时效。对违反规定继续在本单位受理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推进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进展缓慢、服务质量较低、影响审批实效的部门,要严肃问责,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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