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泉玉门市司法局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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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玉门市司法局积极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创新社会治理理念,全力打造“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人员不出市”的新时代社会治理新格局。坚持调解组织“规范化”。按照“五有”(有工作场所、标牌、印章、调解文书、统计台账)、“四落实”(组织、制度、工作、报酬落实)、“六统一”(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的要求,对各级调委会规范完善,全市共建立调委会***个,调解小组***个,有调解员****人。坚持队伍建设“标准化”。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案例点评等方式,加强调解员的培训力度。特别邀请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到我市传经送宝,提升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坚持调解预防“源头化”。乡镇(街道)司法所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各村(社区)进行定期排查,发现苗头及时疏导,防治矛盾激化,从源头上遏止矛盾的产生。坚持调解排查“常态化”。依托活力网格推行人民调解网格化,实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与活力网格的有效对接,组织各级调委会做好日常排查和重点节假日、敏感时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截至目前,共排查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件,累计调处****件,调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