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我县荣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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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记者 姚德纯) **月**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在广西举办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南宁年会,对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进行表彰命名。县长庄永智代表永春接受牌匾。据悉,此次获评,为泉州市唯一获此殊荣。至此,我县又荣获一个国家级金质招牌。 近年来,我县树牢“四个意识”,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从保护泉州水源地和生态屏障出发,树立全域和系统思维,突出问题导向,扎实开展生态系统修复、国土空间开发、绿色低碳发展、人居环境建设、生态文化保育等专题试验创新,打造“业兴、民富、水清、林绿、景美、韵醇”的全域生态综合体。****年*月全面实施《永春县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县建设规划》,按照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要求,以多个国家生态试点为载体,加快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先行先试探索与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年*月,被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列入(省级)空间规划编制试点县;*月,荣膺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月,被国务院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年作为全省唯一县级代表参加中联部与福建省委举办的生态文明建设主题宣介会,太湖流域片第三次河长制工作交流会在永春召开,桃溪生态修复工程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我县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绿色低碳、环保优先”理念,持续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各方面,全面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几年来,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尤其是空间规划编制、美丽乡村、流域治理、林权改革、生态农业、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等诸多方面都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探索了一系列的“永春模式”“永春经验”,收获了一项项试点成果。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创特色、出经验,努力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取得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