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永春县林业局2018年县级林下经济项目和示范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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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永春县林业局 永春县财政局关于****年县级林下经济申报和示范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创建的通知》(永林[****]**号)精神,由各乡(镇)筛选、推荐上报,林业局组织相关人员评审,征求财政局意见,拟确认福建省永春县明昇沉香专业合作社的沉香中药基地建设为****年县级林下经济扶持项目;拟确认永春县石鼓镇山村林场、永春县白岩农林场、泉州市永春县锋兴林业专业合作社等*个单位为县级示范林业新型经营主体。每个项目单位拟补助*万元,现予公示。 公示期*个工作日(****年**月**日—**月**日)。如有异议,请向永春县林业局反映。 联系电话:****-******** 永春县林业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