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连城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连城县2019年 水环境委托监测服务采购邀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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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邀请单位连城县环境保护局 二、项目名称 连城县****年水环境委托监测服务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年水常规及部分乡镇饮用水源地委托监测项目:参照《****年福建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对我县*个断面及*个水厂每月监测一次,其中*个断面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每个点位需委托**项;*个水厂根据《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每个水厂需委托**项。 *、乡镇饮用水源地委托监测项目:参照《****年福建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 *个乡镇根据《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每个乡镇需委托**项。具体监测内容见附件*。 (二)****年重点污染源企业(水)委托监测项目。共*家国、省控重点企业,分******(水)、连******(水)******(水)。具体监测内容见附件*。 (三)如果省、市监测要求有变化,将对监测内容做相应调整。 四、项目预算价 (一)****年水常规及部分乡镇饮用水源地委托监测项目:人民币玖万元整(¥*****.**); (二)****年重点污染源企业(水)委托监测项目: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预算总价:人民币壹拾壹万伍仟元整(¥******.**); 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五、邀请方式 在连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县直部门-环保局专栏http://***.******.***.cn/上进行公告。 六、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一)报价单位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报价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认定检测能力。申请人应在投标申请文件中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四)本项目不允许中选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采购单位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且中选人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五)报价单位应在报价书中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价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 七、评标方式 (一)有意愿的报价单位应将报价书用A*纸打印一式贰份密封于****年**月**日上午**:**前送达我局综合股,邮寄发出的以当日邮戳为准。 (二)我局组织采购工作小组成员******报价函件进行开启,对符合要求的被邀请单位按项目(一)、(二)总价最低合理报价确定为服务供应商。 (三)采购结果由连城县环境保护局通知中标单位。 八、合同签定 服务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后,三天内需与连城县环境保护局联系,并签约。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邀请单位签定协议或不履约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九、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由我局确定监测时间,并于监测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出具分析报告,以实际监测项目数量及次数结算,收到报告和发票后付清款项。 联 系 人:林金华 联系电话:****-******* 地 址:连城县莲峰镇东环北路**号 连城县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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