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在京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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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发改〔****〕***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号令,以下简称“**号令”)和《关于****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投资[****]***号,以下简称“***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企业注册登记地在北京市的招标代理机构申请****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初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在京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资格升级以及资格证书****年到期需要延续的,应当分别具备**号令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二、申请单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系统》(http://***.******.***.cn/wsbs)上注册后,可联系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注册审核,并按照**号令及***号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提交资格申报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人员情况、评标专家库情况、招标业绩情况全部内容)和有关电子文件。三、根据***号文件的规定,申请材料中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初审机关需先查验原件,请各申请单位提供原件备查。四、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理申请的时间为****年*月*日至*月*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上午*:**至**:**,下午**:**至**:**;受理地点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层大厅*号窗口。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丁*号天银大厦C东座,咨询电话:********-****;传真:********。特此通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