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区财政局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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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区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和《大兴区区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区财政局组织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按照《大兴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北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及其他绩效管理相关规定,我区已正式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我区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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