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关于印发《濂溪区农业扶贫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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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精神,打好产业扶贫稳定增收战役,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扶贫办公室关于建立农业扶贫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制定了《濂溪区农业扶贫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濂溪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濂溪区农业扶贫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实施方案 产业扶贫是稳定脱贫的根本之策。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和《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扶贫办公室关于建立农业扶贫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进一步落实到村到户到人精准帮扶举措,提升产业扶贫、精准脱贫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实现高质量、确保可持续”的脱贫攻坚总要求和“选准一项主导产业、打造一个龙头、设立一笔扶持资金、建立一套利益联结机制、培育一套服务体系”的“五个一”的产业扶贫模式,坚持精准施策、精准发力的行动导向,加快建立一支各级参与、贫困村和贫因户受益的产业指导员队伍,进一步强化产业发展精准指导,加大产业扶贫政策宣讲,协调开展产业技术指导与服务,全面推动精准落实到村到户帮扶措施,为顺利完成农业产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坚实保障。 二、产业指导员选配 (一)配置数量。原则上以村为单位设置,突出直接服务贫困户。贫困村“一村一品”发展基础好贫困户产业集中度高的,每村可以综合设置*-*名产业指导员;贫困村主导产业*个以上的,可分产业设置,每个主导产业至少设置*名产业指导员;贫困村尚未形成主导产业、贫困户从事产业类型分散的,可根据贫困户数量设置,按每**-**户贫困户设置*名产业指导员。 (二)选配原则。产业指导员主要从各村驻村工作队队员和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村组干部中选聘,也可以从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大专院校和科研教学单位从事一线服务的专家中选聘,还可以从当地乡土专家、种养能手、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人员、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中选。选聘的产业指导员由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或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聘任。 三、产业指导员职责 (一)主动入户开展贫困村户扶贫产业发展调查摸底,掌握贫困户产业发展现状、了解贫困户产业发展需求和发展难题,指导帮助贫困村户选准特色产业。 (二)掌握省市区出台的产业帮扶举措,并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贫困村户政策宣讲力度,尤其是财政直补、信貸、贴息、保险、营销等支持政策,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户。 (三)加强与省市区乡四級产业技术专家和推广人员沟通交流,保持常态化工作联络和技术对接,协调开展针对性的技术培训和到村到户现场巡回指导,遇到技术难题及时向专家组反映并寻求支持。 (四)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了解市场行情,主动与农产品经纪人、农民合作社、收购企业、电商等市场主体沟通对接,推动解决贫困户农产品销售。 (五)要为对口指导的贫困户建立产业发展台账,包括产业名称、种养规模、销售方式、经营收入、帮扶资金、带贫主体等情况,并及时更新完善。 四、产业指导员管理 (一)加强培训。区农业局、区扶贫办要加强对产业指导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引导产业指导员及时、全面掌握产业扶贫相关政策和相关产业帮扶举措,通过举办培训、工作交流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产业指导员的能力水平。 (二)建立台帐。产业指导员应随时帮助解决贫困户产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产业指导员人员信息和解决贫困户产业发展问题摘要必须记入贫困户《扶贫手册》,每年每户入户指导不少于*次。 (三)动态管理。建立区、乡产业指导员工作调度机制,及时掌握本区域产业指导员队伍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区农业局适时建立产业指导员后备人员库。加强产业指导员队伍管理,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不作为的产业指导员,要及时调整和充实。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区农业局和区扶贫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工作协调,强化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促,妥善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强化工作推动,并把产业指导员制度实施情况,作为党委政府产业扶贫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调度管理。要依托产业指导员队伍,及时了解基层产业扶贫政策落实、扶贫产业覆盖、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情况。同时,加强产业发展指导员工作调度,及时掌握本区产业指导员队伍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 (三)开展总结交流。各地要总结交流产业指导员制度建设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对成绩突出的产业指导员要做好宣传,符合条件的可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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