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九个严禁 !苏仙区 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深入纠正“四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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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临近,为深化巩固苏仙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重要批示精神的工作成果,驰而不息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杜绝“节日腐败”,日前,苏仙区纪委区监委印发《关于严明元旦春节期间作风纪律要求深入纠正“四风”的通知》。
一、严明纪律规矩要求,严守纪律红线,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全区党员干部要不折不扣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重要批示精神,强化纪律意识,严守纪律红线。在“两节”期间要严格遵守中、省、市有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严守“九个严禁”:严禁公款吃喝;严禁收送礼品、礼金;严禁大办婚丧喜庆;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严禁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严禁违规占有、违规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
二、压实主体责任,早打招呼早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肩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在春节前充分运用好《落实主体责任操作手册》,对管理领域工作人员开展谈话提醒。盯住本单位公务接待和差旅、公务用车、单位食堂等,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认真对照检查。及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有关“两节”通知精神,以及近期中央纪委、省纪委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做到早发信号、早打招呼、早做提醒,引导党员干部把纪律和规矩铭记于心、落实于行。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保持纠“四风”高压态势。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切实履行好监督首要职责,对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保持高度敏感和警惕,始终保持纠“四风”高压态势,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要在节前约谈财务、公务接待、公车、食堂、接待场所等管理部门负责人,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切实发挥好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坚决防止“节日病”反弹回潮。着力发现在落实扶贫惠民政策、帮扶救助、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生产责任、政务服务、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中存在的喊口号、装样子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加强对辖区内节假日值班值守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指令落实到位。对发生在元旦、春节期间的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第一时间查核、第一时间处置,一律严查快办;对不敬畏、不在乎、屡教不改,尤其是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对履责不力、把关不严、放任不管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严肃追究责任;对顶风违反省委省政府“约法三章”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特别是对节日期间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等问题,一经查实,一律从严惩处。
苏仙区纪委监委、区作风办将组织力量在元旦春节期间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使用公款购买年货节礼、违规接受下属或管理服务对象吃请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各镇(街道)纪(工)委、区纪委监委各派出机构要组织对相关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和重点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