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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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明电〔****〕**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年**月**日至****年*月*日放假调休,共*天。****年**月**日(星期六)上班。 二、春节:*月*日至**日放假调休,共*天。*月*日(星期六)、*月*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月*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劳动节:*月*日放假。 五、端午节:*月*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月**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月*日至*日放假调休,共*天。*月**日(星期日)、**月**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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