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武汉:新修订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明年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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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月**日召开的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新闻通气会明确,武汉市将于****年*月*日起执行新修订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 ****年武汉市出台《武汉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年进行了全面修订,****年*月*日起施行。此次新修订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年*月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年*月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相较于原****年版《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新条例在以下几个方面有了更为明确具体的规定要求。 一是设立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制度。新修订的《条例》充分吸收了武汉市社会治理和建设“红色物业”的创新实践经验,鼓励党员业主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业主委员会委员;规定业主委员会可以设立候补委员。候补委员可以列席业主委员会会议,但不具有表决权。业主委员会任期内出现缺员时,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的顺序进行递补。 二是支持业主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改善居住环境。新修订的《条例》还专门对业主为既有住房增设电梯作出原则规定,支持业主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改善居住环境,规定:本幢或者本单元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以上且占总人数*/*以上业主同意,可以申请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同时规定,市、区政府应当简化审批程序、制定扶持政策,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供便利。 三是实施断水断电等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将受重罚。为进一步保护业主合法权益,新修订的《条例》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违反规定,擅自调整约定的服务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物业服务企业违反规定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质量,严重影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正常生活的,由区房屋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中断或者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以及实施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四是携犬只出户,要挂犬牌、束犬链、戴嘴套。新修订的《条例》还明确规定了物业管理区域内包括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等**种禁止性行为,还增加了小区养犬规定: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违者由公安机关没收并处以****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业主、物业使用人携犬只出户的,应当为犬只挂犬牌、束犬链、戴嘴套,由成年人牵引,主动避让他人,违规者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等。 五是就车位、车库的出租、出售作出规定。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明确,物业管理区域内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区域内业主的需要,不得销售给业主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在满足业主的需要后,将车位、车库出租给业主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每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承租尚未出售、出租的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应当出租。 下一步,市房管局将继续结合“关注民生人民满意”系列活动,深入物业小区全面开展学习宣贯,确保新《条例》贯彻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物业管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