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办(局)会同省法制办调研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保护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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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应新))*月**~**日,为进一步加快《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保护办法》立法进程,提高立法工作质量,按照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办(局)党组书记、主任局长郭志高,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张绍明率联合调研组,赴山东省调研南水北调工程保护立法及执法工作。山东省南水北调局副局长刘鲁生、总工程师王金建,******赵茂来及省南水北调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调研组赴济南市东湖水库工程现场,实地了解《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工程运行管理中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在济南举行了座谈会。座谈会上,山东省南水北调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向调研组介绍了山东南水北调工程概况、出台《条例》的重要意义、《条例》的主要内容、《条例》制定工作过程和宣传、贯彻成效等方面情况,逐一详细解答了调研组提出的有关问题。双方还就南水北调地方立法的必要性,对立法目的、执法机构设置和具体执法措施的认识,以及工程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划定,加强工程运行治安环境保障等方面工作深入交换了意见。 调研组表示,山东南水北调立法工作走在了全系统的前列,许多成功的经验做法非常值得学习借鉴,此次调研活动收获很大,对进一步修改完善《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保护办法》和加快推进立法相关工作将产生积极作用。省南水北调局刘鲁生副局长表示,双方通过对南水北调地方立法关键问题的深入交流讨论,对进一步做好南水北调立法和执法等工作将起到很好地推动作用,希望今后加强沟通、深入交流,共同促进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各项工作的有效实施,有力保障南水北调工程功能效益的充分发挥。 省南水北调办(局)副主任(副局长)虞志坚、副巡视员王少国及办(局)相关处陪同调研。省政府法制办副巡视员颜邦华及相关处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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