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感云梦县财政局关于下达《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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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梦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的函
云财采函[****]**号
******
你公司对“云梦县生活垃圾处理厂消杀药剂招标采购项目”(编号ymzfcg****-h***)的投诉,我局于****年*月**日受理。经审查,现将《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投诉人对财政部门的投诉事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云梦县财政局
****年*月*日
抄送:云梦县政府采购中心、云梦县生活垃圾处理厂
附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 诉 人:******
地址:江苏省东台市三仓镇新农街新秀路**号
法定代表人:朱福新
被投诉人:云梦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云梦县行政服务大楼五楼
******对“云梦县生活垃圾处理厂消杀药剂招标采购项目”( 编号ymzfcg****-h***)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年*月**日提出质疑,****年*月**日对质疑进行答复)并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按照政府采购投诉程序向云梦县财政局提出投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号),我局于****年*月**日依法受理,通知被投诉人暂停采购活动, 并依法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内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内容
*、云梦县政府采购中心此次采购的“生物灭蝇剂”、“乳杀剂”在《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对此均没有相关概念定义,系采购单位自行杜撰。
*、答疑回复中根据《条例》及《办法》对“卫生杀虫剂”定义可知:“含有氰戊菊脂”不能作为“生物灭蝇剂”归类于《条例》及《办法》所规定的农药范畴中的“卫生杀虫剂”的依据。生物灭蝇剂种类不限于《条例》及《办法》所规定的农药范畴中的“卫生杀虫剂”。而《条例》及《办法》明确规定,灭蝇剂属于农药管理范畴中的卫生杀虫剂。
*、“生物灭蝇剂”与“生物除臭剂”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二者除臭及灭蝇功效上具有互补性。从常识上讲微生物制剂产品是无毒无害的,但后面的所谓的辅助剂是化学低毒产品,又要求辅助于生物除臭剂使用,二者并不能真正配合使用,存在明显的技术错误。
*、国家在《条例》中明确规定了“三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标准和农药登记证,对农药的生产、经营也规定了三项制度。
(二)投诉请求
作为政府公开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采购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要求的产品,概念用语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行业技术要求。作为氰戊菊脂登记的卫生杀虫剂,目前在国内只有屈指可数的几家,而该中心采购的产品对于是否登记并未有明确要求,故极有可能采购的是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三无产品.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根据《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二、十三条规定,我局已将《投诉书》副本送达被投诉人(云梦县政府采购中心)。被投诉人在规定期限内向我局提交了针对投诉涉及事项的书面陈述说明。
(二)根据《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四条规定,我局调阅审查了本项目招标文件、质疑函、投诉书等文件,并于****年*月*日下午*时在云梦县财政局采购办公室组织专家组依法对有关文件进行了审查。
专家审查情况:
采购人非专业人士,概念用语不准确,所采购货物涉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等多个方面内容,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内容和审查结果,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八条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同意专家组意见。责令云梦县生活垃圾处理厂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云梦县政府采购中心严格把关,并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其它条款。
投诉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四条规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云梦县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