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博望区全域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项目—农村道路绿化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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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博望区全域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项目—农村道路绿化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予以公示。一、博望区全域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项目—农村道路绿化工程位于博望区,本次绿化提升工程涉及**条县乡道。项目总投资 ****万元。根据现场勘察及《报告表》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进行项目建设,并履行好环境保护措施。二、在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项目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按环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不得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影响。(二)项目施工应采用先进施工技术、设备,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以减少和控制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三)加强施工期水污染治理工作。生活污水设置临时环保厕所,经处理后用于绿化。(四)加强施工期的噪声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应优化施工方案,调整施工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临近居民区作业时,应在施工场地与居民区之间加装移动声屏障,且夜间不得施工。(五)严格按照《马鞍山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马鞍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要求,强化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工地在开工前制定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对施工现场实施围挡、洒水、易扬尘材料堆放遮盖或入库、进出车辆限速、车辆冲洗、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等措施。(六)对于施工产生的工程弃土、生活垃圾应合理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施工过程中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严禁垃圾乱堆,施工期结束后弃土回填,生活垃圾及时清理。(七)加强生态保护工作。在施工中要严格控制临时用地面积,减少植被破坏;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和时段,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土石方施工,设置完善的防排水措施,并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在施工结束后,做好临时占地的回填、平整、恢复工作。三、项目规模、地点、内容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四、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相关规定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将材料报我局备案。本项目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若对该项目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反馈至博望区环保局。联系电话(传真):****-*******地址:宁博大楼二号楼***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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