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注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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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寿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寿政秘〔****〕***号)精神,自****年*月*日起,寿县古城保护区和新城区部分区域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 为全面落实《寿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经过宣传动员,禁放区域内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向我局申请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不再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活动。根据《行政许可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规定,我局经现场核查后决定注销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详见附件),现予公告。 附件: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名单 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附件: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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