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东莞市清溪镇辅警大队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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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东莞市清溪镇辅警大队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东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机构:******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品目:货物类\通用设备\车辆\摩托车预算金额:***,***.**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熊先生
****** 受 东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的委托,对东莞市清溪镇辅警大队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清溪镇辅警大队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四、采购数量:*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说明:A包  东莞市清溪镇辅警大队警用摩托车采购
六、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二期百安中心B座****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 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二期百安中心B座****号
十、开标时间:****年**月**日 **:**
十一、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二期百安中心B座****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东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 地址: 东莞市清溪镇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二期百安中心B座****号
联系人: 熊先生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 ****-********
发布人: ******
发布时间: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