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中山市国土资源局送达公告(中土执法告字[2018]1151号)杨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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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德胜: 杨德胜非法占地一案,现已调查终结,本机关依法向你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中土执法告字[****]****号)。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本机关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日视为送达。你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上述权利,请你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附件:中山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告知书(中土执法告字[****]****号) 中山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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