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规划条件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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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年**月**日召开的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规划条件项目,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审议通过的“关于佛冈县港深世纪中心地块的问题”进行批前公示。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致电:****-*******查询。一、公示时间:**天,****年**月*日—****年**月**日二、审批、公示单位:佛冈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佛冈县城乡规划管理办公室     三、意见及反馈:*、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意见形式进行反馈;书面意见请邮寄至佛冈县石角镇教育路***号住建局大楼***室,规划设计室收  邮政编码:******咨询电话:****-********、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公示地点:佛冈县政务网、清远日报佛冈新闻版、佛冈县住建局大堂、佛冈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堂、现场。佛冈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佛冈县城乡规划管理办公室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一、申请佛冈县石角镇环城东路南侧地块规划条件项目概况:一、申请单位:佛冈县“三旧”改造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二、项目地址:佛冈县石角镇环城东路南侧三、根据****年**月**日召开的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佛冈县港深世纪中心地块的问题” 规划条件项目,会议确定三旧改造项目(地块面积为****.*㎡)容积率为**.**,现佛冈县“三旧”改造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申请核发该地块项目的规划条件。四、根据佛冈县城市总体规划(****-****),该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五、原则同意按二类居住用地(R*)兼容商业设施用地(B*)核发规划条件,该地块用地面积****.*平方米,主要技术指标:*.*<容积率≤**.**,计容建筑面积: ****.*平方米~*****.*平方米,建筑密度≤**%,建筑层数≤**层,建筑限高***米,停车位按*泊/***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配置,且应***%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应按每***㎡计容住宅建筑面积配建*㎡公共配套,建(构)筑物后退青云东路不少于*米,后退环城东路不少于*米,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要求;该地块须与西侧地块整体规划、建设。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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