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区政府办】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惠州南站首开区范围内相关土地权益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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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府〔****〕**号 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及《惠州市惠阳区土地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惠州南站首开区范围内*宗合计*****平方米历史供地但未办理用地手续的土地撤销原供地文件及解除原土地协议,收回土地权益。补偿标准按《惠州市建设用地领导小组会议纪要》(惠建用字〔****〕**号)确定的***元/平方米予以补偿。请拥有上述*宗土地权益的单位或个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日内,携有关土地权益资料到惠州市惠阳区建设用地盘整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及协商收回土地权益事宜(地址:惠阳区淡水惠南大道好益康一路惠阳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室;联系人:叶生;联系电话:*******)。逾期将依法按程序处置。特此通告。 附件:惠州南站首开区历史供地未办理用地手续土地一览表.doc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