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2018年苍梧县妇女联合会承接为民办实事项目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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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苍梧县妇联按梧州市妇联、梧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梧州市****年创建“儿童之家”工作方案的通知》(梧妇通〔****〕*号)要求,需建设**个“儿童之家”。 一、政策依据《梧州市妇联 梧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梧州市****年创建“儿童之家”工作方案的通知》(梧妇通〔****〕*号)(见附件)。二、项目分布项目分布情况:梨埠镇料口村、梨埠镇清水村、沙头镇中平村、沙头镇思艾村、沙头镇龙科村、岭脚镇车较村、岭脚镇金田村、岭脚镇六妙村、岭脚镇丰田村、岭脚镇廊村村、岭脚镇龙潭村、岭脚镇麒麟村、京南镇儒垌村、京南镇城垌村、京南镇富宁村、京南镇里深村、京南镇古参村、京南镇旺安村、石桥镇学田村、旺甫镇大盈村。三、创建标准参照《广西示范性“儿童之家”工作制度》,要求创建“儿童之家”要达到“七有”,即:一有标识门牌;二有固定场所(室内面积** — **平方米及以上、室外活动场所**平方米以上);三有儿童娱乐、锻炼、游戏、学习设施设备;四有管理人员(“儿童之家”专兼职管理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开放时间要制作或喷绘固定指示牌公布于室外墙上);五有管理制度(含工作人员职责、安全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等制度上墙)和宣传板报(“儿童之家”简介、什么叫“儿童之家”、“儿童之家”为哪些对象服务、“儿童之家”保护儿童的哪些基本权利等),项目点不存在安全隐患;六有定期开展儿童主题活动,运行管理正常;七有“儿童之家”工作档案(成立有“三委一办”和儿童名册,即:儿童保护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儿童委员会及儿童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周岁以下儿童名册如属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则备注)。四、项目进度截至*月**日,苍梧县已经按要求完成**个,建设资金到位**万元,完成全年任务***%。 附件:*.梧妇通〔****〕*号关于印发梧州市****年创建“儿童之家”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苍梧县妇女联合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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