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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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交安监函〔****〕***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管理局:近日,自治区交警总队对全区高速公路、国省道交通事故多发路段进行了隐患排查,共排查出年均发生*次以上团雾的高速公路路段**处,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处,并从中筛选出**处发生死亡事故次数较多的路段。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杜绝因道路环境状况引起的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现就强化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整治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重点危险路段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迅速启动,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组,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资金投入,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确保排查出的事故多发点段整治按期整改销案;不能按期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监管到位。二、强化监管,严肃追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管控力度,坚决防止在整改期间发生因公路问题引发的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要落实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对整治要求不落实、流于形式、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多发点段未能及时整改或发生交通责任事故的,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单位、人员的责任。三、主动认领、强化验收有关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管理局要按职责主动核实认领报告中事故多发点段,于**月*日前将整治工作联系人名单以及整治计划报厅安委办。各单位要建立整治工作技术支撑,可委托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结合前后路段各技术指标对道路现状安全性进行评价评估,找准问题原因和关键环节,科学整治,各路段整治完成后要组织进行验收,形成闭环。四、强化挂牌督办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整治,做好整治经验总结推广,及时上报整治热点、难点问题,路段整治验收完成后,请各有关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局、高速公路管理局于**月**日前将整治工作有关档案材料和整治工作报告书面上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电子版发送至邮箱:******。联系及电话:覃淇锋,****—*******。****年**月**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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