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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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交建管发〔****〕***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管理局、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号)要求,为做好****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范围及对象****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在我区高速公路项目和普通公路路网项目(一、二级公路)从业的公路施工企业。****年度尚未开工、或建设单位原因处于停工状态、或开工建设不足*个月(合同工期小于*个月除外)的合同段或尚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项目,不纳入本年度履约行为评价范围。二、评价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号)。三、评价程序及时间安排(一)****年*月*日前,各项目法人应组织完成对所管辖项目的各公路施工企业的各合同段的信用评价及评价资料录入工作,并将认定为不良信用行为的依据文件等相关资料报送厅直属公路行业管理局(路网工程项目报自治区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项目报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二)****年*月**日前,厅直属公路行业管理局应完成公路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审查工作,并将施工企业不良信用行为的依据文件等相关资料送广西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三)****年*月**日前广西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完成公路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审核、评价及汇总工作,编制信用评价工作情况报告,报广西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审定。四、相关工作要求(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用评价工作,加强对信用评价工作的领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桂交建管发〔****〕 ** 号)等要求,认真做好评价工作,做到评价程序完备、依据充分、结果公正,客观公正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真实反映公路施工企业的信用情况。(二)请自治区公路管理局通知路网工程项目法人、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督促高速公路项目法人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并对评价工作进行监督。(三)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通过《广西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网址:http://***.******.***.**:***)进行。请各市交通运输局、各公路项目法人于****年**月*日前将具体负责信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厅直属公路行业管理局(路网项目报自治区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项目报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由厅直属公路行业管理局汇总报广西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领取单位系统帐户及密码。各单位应及时组织人员学习,熟悉掌握通过系统进行数据录入及评价工作,保证评价工作保质如期完成。(四)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告知、签认等制度,评价工作要做到程序完备、依据充分、评价客观。要对信用评分大于** 分的企业进行重点复核,必要时可采取实地抽查复核,确保评价结论如实反映施工企业实际情况。对评价工作组织不力、不认真负责、存在严重偏差及未按规定上报的,将给予通报。联系人及电话: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覃木宝 ****—*******, 邮箱gxjttjjc@***.com;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莫剑忠 ****—*******,邮箱jtxypjbgs@***.com;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宋佶航****—*******;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钟舜贤****—*******,邮箱ghjsglk@***.com。****年**月**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