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灵山县城马鞍山大道(荔香大道三期至城北路段)道路工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10KV部分)(QZZC2018-G2-50144-GXLJ)流 标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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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灵山县******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就灵山县城马鞍山大道(荔香大道三期至城北路段)道路工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KV部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的评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灵山县城马鞍山大道(荔香大道三期至城北路段)道路工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KV部分)(编号:QZZC****-G*-*****-GXLJ )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灵山县城马鞍山大道(荔香大道三期至城北路段)道路工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kV线路工程)(含架空部分、电缆部分、临时工程部分),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日期:****年*月**日
http://***.******.***.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gxqzzbw/Default(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 ******)
四、开标日期:****年**月**日**时**分
评审地点: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五、评标结果: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故作流标处理。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灵山县******
联系人及电话:檀大敏 ***********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钦州市钦南区子材东大街*号奥林财富*号楼**层
联系人及电话:吴国炼 ***********
*.监督部门:灵山县财政局 电话:****-*******
七、公告期限:自流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评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流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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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