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市人大到我县开展水保法执法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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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剑强、副秘书长茹恩南带领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实地查看了藤县陶瓷工业园区、杉木冲“旺角新城”等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随后,检查组听取了我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情况汇报。检查组对我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工作给予了肯定。并要求:要切实做好水土保持规划工作,积极探索即符合与全县发展实情,又具有特色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之路;规范水土保持审批流程,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前置和“三同时”制度,做到没有经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批复文件的不得立项和开工建设;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监督检查,着重人为水土流失防治,依法处置各种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违法行为;加大水土保持工作的资金投入,财政上对水土保持工作给予保障,切实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检查组指出:水土保持既是资源问题,又是环境问题,既是政府责任,又是社会责任,落实水土保持建设任重道远,要切实提高水土保持的责任意识,强化生态环保意识,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的组织机构和工作体系,为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努力。 图为市人大领导到县陶瓷园区实地查看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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