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藤县环境保护局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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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向我局提出申请公开未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事项,我局根据相关规定,向申请人公开(或不公开)申请事项。 一、藤县环境保护局依申请公开环境信息受理机构。局办公室咨询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gxtxhbj@ ***.com,通讯地址:藤县藤州镇政贤路**号,邮编:******。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提出申请的要求。申请人申请公开环境信息,应当向我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或组织的有关证明。以组织名义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三、申请的具体步骤。申请人可以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提出申请;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申请时,可委托他人申请;采用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我局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申请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二)所需环境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四)申请提交时间。 四、申请的处理。我局在收到申请人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并提供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二)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三)依法不属于本局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四)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个工作日; (五)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六)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藤县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 附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