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凤政办发〔2018〕100号关于成立凤山县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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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驻凤中直区直市直各单位: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突出问题,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凤山县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全县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相关政策措施;统筹做好全县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工作交接、信息支撑、制度完善、优化服务、责任落实等工作;协调涉及跨部门职能的工作事项;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领导小组人员组 长:潘玉香 凤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副组长:罗 帆 凤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成 员:张民庆 国家税务总局凤山县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局长罗邦永 凤山县财政局局长王巍钧 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蓝 猛 中国人民银行凤山县支行行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国家税务总局凤山县税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民庆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国家税务总局凤山县税务局副局长罗著生、凤山县财政局副局长牙祖干、凤山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钟桂春、中国人民银行凤山县支行副行长牙祖健担任。办公室成员为国家税务总局凤山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划转工作团队负责人黄开杰、凤山县财政局社会保障股股长杨秀群、凤山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保基金征缴科负责人韦雨婕、中国人民银行凤山县支行会计国库股负责人罗凤等同志。三、工作规则(一)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召开*次会议,必要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二)需提交领导小组审议的事项,由提交事项单位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后,提交领导小组研究。(三)领导小组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四)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后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不作为县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凤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年*月**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凤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