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阳朔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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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阳朔报讯(通讯员 夏智婧)**月**日,阳朔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自军,副主任黄燕、徐永康、莫永明及常委会委员共**人参加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杨贵清,县委常委、副县长、区派工作队队长彭代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与民族工委主任及县财政局、民政局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议由李自军主持。会议审议并票决了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李自军为本次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阳朔县****年财政预算收支调整的议案》;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县政协联合调研组关于《阳朔县孤儿、残疾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家庭、贫困家庭未成年子女教育救助体系调研工作报告》。在审议《阳朔县孤儿、残疾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家庭、贫困家庭未成年子女教育救助体系调研工作报告》过程中,常委会委员就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建言献策,与会的其他同志也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大家认为要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在朔办发[****]**号的基础上出台“孤残”及贫困学生救助办法,将我县孤儿、残疾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家庭、贫困家庭未成年子女列入救助范围,救助标准达到学期教育每人每月***元、小学教育每人每月***元、初中教育每人每月***元、高中教育每人每月***元;同时,进一步办好特殊教育学校,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解决好学校教师编制、基础设施、激励机制等方面的问题,使我县最需要救助的“孤残”未成年人在受教育阶段能获得教育的机会,尽快建立和完善一套整合部门资源、发挥社会力量、政府兜底的“孤残”教育救助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保障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需要救助的“孤残”未成年人有饭吃、有书读,共享改革开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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