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关于环保引导资金(化工园区整治、危险废弃物处置切块)分配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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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根据江苏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开展苏中、苏北地区化工园区环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环委办[****]**号)要求,市本级列入省化工园区整治园区为苏淮高新区、洪泽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片区,结合我市化工园区整治实际情况,按照《江苏省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财规[****]**号)相关规定,拟对****年省级化工园区专项整治***万元采取因素法切块分配,同时对危险废弃物处置***万元资金进行项目指标下达,现将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环保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月*日。
联系人:市环保局规划财务处 卜云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淮安市健康西路**号
附件: *.省级化工园区专项整治资金切块分配方案
*. 危险废弃物处置资金拨付方案